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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央视曝光了窃听黑链,生产相关设备的厂商将这些设备冒充为充电宝,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,被人远程定位、轨迹查询、远程录音等,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。
事实上,今年八月,央视网曾报道,北京一家安防公司因商业机密遭窃听,企业竞标失败,蒙受重大损失,而窃听器正是我们常见的GPS定位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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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在北京一家安全公司看到这样的小黑箱。员工对记者说,企业开会讨论营销计划都是高度保密的,可没人想到,座位下面却藏着一个小小的黑盒子。因商业秘密泄露,企业投标失败,造成上千万元的损失。GPS定位仪是一种黑色的小盒,广泛应用于汽车防盗及企业营运车辆的管理。
记者按照手机的使用说明在手机上安装了APP,打开APP,果不其然,在上面可以实时观察车辆的行驶轨迹。下一个尝试就是远程监听。记者商定,其中一名和定位员被留在车上,另一名记者返回办公室准备听广播。研究结果证明,无论被窃听者的声音大小,监听的声音都如同听电话时一样清晰。
另外,在APP界面上,有一个“远程录制”按钮,启动后,这个对话就会存入手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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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PS定位仪广泛应用于私家车的防盗及企业的车辆管理。但当GPS定位器设计得很小,很容易隐藏,在远距离听音时,就会使产品产生味道。而有些厂商和销售商正是利用监管盲区,对某些电子产品销售促销广告进行了或多或少的明示暗示。
当前,GPS定位器等产品还没有被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。但是在此基础上增加话筒接收等功能却没有相关管理规定,形成了监管的盲区。而且制造厂商和销售商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监管盲区,对此类产品的销售推广广告进行了或多或少的明示暗示。
对以上行为,有专家直言,保护个人信息的行为,要从生产源头入手加以遏制,2015年起实施的《禁止非法生产、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“伪基站”设备的规定》明确禁止自然人,公司和其他组织非法制作、出售、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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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五十七条,不仅以窃听方式取得的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,更有可能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针对这一情况,专家指出,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,法律应同步跟进,规范使用新技术手段所实施的各种违法行为。






